各承租(经营)户:
继“8·12”天津港区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10月10日上午11:57分,我省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家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火,造成17人死亡严重事故。
为深刻吸取沉痛教训,保障学校师生和承租(经营)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校行政〔2015〕89号)、10月16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现决定开展门面房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黄 晟
成 员:孙 凯、林贝贝、保卫处和后勤集团相关人员。
二、时间安排:2015年10月19日。
三、检查内容:
1.液化气、电磁炉和火炉等在门面房内烧菜做饭使用情况。
2.是否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等。
3.消防器材配置情况,消防设施保护完好情况等。
4.私拉乱接电源电线水管情况、线路布置是否规范、电线是否老化,电线与用电器功率是否匹配,大功率电器使用是否规范等。
5.违章搭建、私自搭建隔层情况,装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承租(经营)户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承租户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屡教不改的承租户,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