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现将我校入库固定资产标准作如下调整:
1.一般设备(不含家具)单位价值由原来的500元调至1000元。
2.专用设备单位价值由原来的800元调至1500元。
3.家具入库单位价值为500元。
4.其他入库固定资产按原规定执行。
5.本次入库固定资产价值调整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调整后的标准办理新增固定资产入库入账手续。
咨询电话:6668364(国有资产管理处 孙凯)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