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校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宫能平在舜耕楼1210会议室主持召开校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2023年第三次会议,研究审议地球与环境学院、党委组织部、审计处、校团委、教务处等5家单位申请资产报废处置事宜。
会议首先听取了地球与环境学院等5家单位关于拟报废处置资产基本情况,使用年限,报废原因,账、物、卡核对等方面的工作汇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设备处、科研部等单位对拟申请报废处置资产的技术鉴定及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补充汇报。
宫能平指出,国有资产处置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对国有资产的处置必须合法合规,以“规范程序,控制总量,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他强调,各资产使用单位要从采购源头上抓好资产购置质量,择优选配,同时进一步加强资产日常规范管理,责任到人,维护和保养好各类仪器设备,提高资产使用率和使用年限;申报电子类产品处置时要严格确保数据安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会议原则通过地球与环境学院、党委组织部、审计处、校团委、教务处等5家单位有关资产的报废处置申请,并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求申报单位加强拟报废资产的后续监管,防止资产丢失。校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