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工作总体方案》(校发〔2016〕110号)要求,搬迁结束后,要及时核对固定资产情况。为做好固定资产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整理、清点搬迁到新校区的设备设施完好程度或损坏情况;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账目进行资产清查核对;及时整理清点老校区准备报废的资产;对报废资产集中存放。
二、有关注意事项
1.资产核对
(1)搬迁结束后,要及时清查、核实资产情况,报送《搬迁资产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详见《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搬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2016〕41号));
(2)若发生资产损坏、丢失,须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资产报废
(1)依据《待报废资产明细表》进行账务核对,做到待报废资产的帐物卡相符;
(2)集中存放待报废资产,要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丢失。
3.资产调拨使用
如使用老校区的空调、教室课桌椅、会议椅等资产,请填报《安徽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办理固定资产调拨使用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