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社会中介机构要对我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审计。为配合做好核实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完成资产盘点的单位,将盘盈、盘亏资产按要求分类填报《资产清查损溢认定表》(可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就损益原因进行充分说明,于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表格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行政楼817室),电子版发至gzcglk@aust.edu.cn。
2.仍未完成资产盘点的单位,本周内务必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报送资产清查盘点结果,并完成《资产清查损溢认定表》的填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凯、林贝贝,电话:6668364(68364)
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后,将交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预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上报资产清查材料。
附件:资产清查损益认定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30日